香港文汇报讯,针对世界银行副总裁林毅夫于1979年在金门服役时,弃职投奔大陆,台湾防务部门称,林毅夫的「犯行」仍在继续中,没有追诉期或追诉期届满的问题,按法令可以判死刑。还称林毅夫的行为无法见容于军队的核心价值。
国民党立委刘盛良昨日询及林毅夫有意回台,追诉期是否已届满时,台「国防部」次长林于豹作了上述答覆。
根据「监察院」纠正案文,1979年5月16日,任职台军金门防卫司令部连长林正谊(后改名林毅夫)投奔大陆,台军「军法司」于2002年研处意见指出,林毅夫叛逃事件已过追诉权时效,无法再追诉,但当局「高等军事法院检察署」以「继续犯」侦办,未适用最有利于行为人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