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华网综合消息】多伦多市原本有一些对公车上不良行为的禁令,不过和原来的法规相比,从12日起施行的新法大大增加了罚款额度,以做到以儆效尤的效果。例如,被捉到在地铁站台、巴士站台、公车车厢内点烟(Light up in a station),将会被罚195元,以及35元受害人附加费(victim surcharge),足足以前罚款的两倍还多。如果被逮到用假月票,则会被罚款345元,加上75元受害人附加费。其它可能被罚款的行为还包括,将脚放上巴士或地铁的坐椅上、故意阻碍公车或地铁关门、占着公益座(priority seating)却不给老弱病残让座等。
据悉,在去年一年,TTC在罚款上共收到了60万元。早在今年一月份,市政府就通过了一项严惩公车(地铁)上不良行为的法律,并于今天(10月12日)开始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