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10月7日报道 尽管贴了禁烟标识,有的还设了禁烟区,但武汉市公共场所的吸烟情况仍十分普遍。5年前,武汉市政府就出台了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的规定,但因种种原因,导致这一规定沦为一纸空文。
1995年1月10日,武汉市政府公布实施《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从2006年1月1日开始,经两次修订后的武汉市“禁烟令”明确指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医院、商场、书店等公共场所都被纳入禁烟范围。
很多市民提出,该规定具体实施时难以落实到位。很多单位都没有出台相应的禁烟规章,有的领导带头在公共场所吸烟。
经常出国的杨先生介绍,在新加坡、美国等国,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执行禁烟规定,对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处罚力度很大,而国内基本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执行禁烟规定。
武汉市卫生局爱卫办主任吴风波称,公共场所禁烟应由所在单位或部门进行自律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目前,“禁烟令”的宣传力度不够,缺乏法律 保障,执法人员也很欠缺,导致“禁烟令”很难执行到位。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卫生部门也因执法人员和执法力度不足,5年来未开出一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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