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25日电 针对部分地区、部分时段少数经营者利用区位优势地位,在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旅游重点接待地区,对酒店客房价格相互串通、跟风提价、哄抬价格现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日联合下发意见,指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酒店客房价格的调控和引导,特别是旅游热点区域和大型活动场所周边地区,可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对酒店客房价格实施最高限价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同时还应主动发布重点酒店客房门市价格、实际住房率等相关信息。
对于旅游接待重点地区在旅游旺季酒店客房价格的过度上涨问题,三部委要求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站在维护公平价格和消费者利益的高度,加强对以接待游客为主、特别是接待能力有限和旅游旺季酒店客房价格的监管。
意见提出七项规范酒店客房市场价格行为的措施,包括建立酒店客房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制定酒店客房价格异常波动应急机制、落实酒店客房价格明码标价规定、加大事前监管力度、发挥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完善价格举报快速反应机制以及促进经营者自律规范等方面。
(责任编辑:小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