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岳村(资料图)
华龙网9月19日报道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重庆“黑老大”岳村今日被执行死刑。 岳村案同案犯银志伟,同日也被执行死刑。
2010年2月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岳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故意杀人罪,判 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 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 人民币一亿五千万元;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行贿罪,判 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五千万元。一审宣判后,岳村提出上诉。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10年5月26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岳村案同案犯银志伟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同日也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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