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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明京珠高速爆炸车辆实载爆炸品18吨

时间:2009-12-08 11:58来源:新华网 作者:小芬 点击:
这是被爆炸车辆掀翻的货车(12月5日摄)。新华网记者郝同前摄 新华网12月8日电 记者8日从孝感市京珠高速孝感段125道路运输爆炸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获悉,经查明,
  

 

 

 
这是被爆炸车辆掀翻的货车(12月5日摄)。新华网记者郝同前摄

新华网12月8日电 记者8日从孝感市京珠高速孝感段“12·5”道路运输爆炸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获悉,经查明,此次爆炸的大货车实际装载了18吨爆炸物品,远非此前货主张平元自称的5吨。

据介绍,调查组已查明车牌号为赣J17951的肇事车辆总共装载了18吨爆炸物品。其中1号军工硝(俗称黑火药)5.15吨,2号军工硝5.8吨,3号军工硝4.05吨,三味粉3吨。

此前,据逃生的货主张平元介绍,车上所载物品为军工硝,重量为5吨。货品从湖南浏阳的烟花材料厂买进,运往河北沧州市海兴县的一家花炮厂。爆炸发生后,在湖北省公安厅的统一布置和协调下,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成了外地调查专案组,于爆炸当天分别赶赴湖南、江西、河北三省进行调查取证。警方目前已在江西萍乡查明实载爆炸品的出处和数量。

5日零时20分,装载黑火药的赣J17951大货车行驶至京珠高速湖北段1125KM处时,起火发生大爆炸,造成现场4人死亡,高速路面严重损毁, 附近2000多户房屋受损,29名村民受伤,经济损失近500万元。目前,货车司机刘偶善、吴跃萍及货主张平元均已被孝感警方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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