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商报12月2日报道 “小区里贴的一张出租启事有点怪,不像出租房屋,到是像征婚的”,昨日,家住贵阳市沙冲北路附近的居民陈女士向记者反映了这样一件事。
租房启事写得像“征婚启事”
接到反映后,昨日上午,记者赶到沙冲北路一居民小区附近看到,张贴在墙壁上的这张出租启事写着:“兴关路10平方米单间出租,设施全,精装修,要求租房者25-28岁单身未婚女性,大专以上文化,有正当职业,无不良嗜好,相貌端正。”正在观看此则广告的刘先生告诉记者,这个广告看起来更像是征婚启事。而市民罗大妈则告诉记者,也许是人家对租房者的要求高,所以写的要求多了点。
记者随即拨通了启事上的手机号码,接电话的是一位老阿姨。“姑娘,你想租房子啊?你多大了?家是哪儿的?做什么工作的?你什么时候方便我们见面谈嘛!”听到记者的声音后,这位自称姓赵的女士一连串的问了好几个问题。
当记者表明身份后,赵女士有些失望地告诉记者,她今年57岁,家就住兴关路,这次出租的单间是家里3室1厅其中的一间,租金不贵,也就100元左右一个月,但家里应有尽有,提个包包就可以进来住了。
“阿姨,你这出租启事有点特别”,听到记者的这句问话,赵阿姨有些得意地说:“这是我想了好久想出来的办法。”经过记者的再三追问,赵阿姨终于吐露了实情,她说:“出租房屋是真的,但更想借此机会来寻觅一个理想的儿媳妇。”
心急母亲想用租房为儿子找对象
赵阿姨告诉记者,儿子今年已经34岁,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主要是做软件方面的东西,接触女性的机会不多,再加上儿子的性格较为内向,“靠他自己找对象,我觉得可能性太小了”。
眼看着儿子年龄越来越大,赵阿姨心里分外着急。“我先给他找人介绍对象”,但儿子对这种以结婚为目的的相亲很是反感。“这条路行不通,我又给他去婚介所登记”,但儿子一样很抗拒。百般无奈之下,赵阿姨想到了一个办法,出租房屋来寻觅儿媳妇。她说,“家里就我和儿子两人住,3室1厅太大了,可以出租一间出来。家里装修不错,什么都有,价格也不贵。但是租我房子的,我可有条件,要25-28岁大专以上文化的姑娘,有正当职业,相貌端正。”赵阿姨说,住在家里,她也可以观察女孩的性格等方面,时间长了觉得合适了就可以“撮合”女孩和儿子了,这样的方式比较放心,而且也比较自然。
为什么要选择在外租房住的女孩呢?赵阿姨说,通常这样独自在外打拼的女孩能吃苦,比较独立,正好和儿子的性格能够互补。
不过,遗憾的是,广告刊登一星期以来,赵阿姨说仅有5个咨询电话,其中有2个是好奇的人打来的,有1个是男性打来的,不符合条件。而有两个女孩打来询问后,就再无音信。
(责任编辑:小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