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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死刑犯"被改判无罪释放 获国家赔偿

时间:2009-11-14 12:43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小芬 点击:
朱培立(右)等人将谢开其(左)接回湖南。 资料图 熊正江被警方押回昆明。资料图片 中国青年报11月14日报道 先因被控运输毒品判死刑、后又认定主观不知情获无
  

莫卫奇案与司法之困(组图)
朱培立(右)等人将谢开其(左)接回湖南。 资料图

莫卫奇案与司法之困(组图)

熊正江被警方押回昆明。资料图片
中国青年报11月14日报道 先因被控运输毒品判死刑、后又认定主观不知情获无罪释放的莫卫奇与谢开其事件日前又有新进展。

11月10日,根据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的《共同赔偿决定书》,因“错捕错判”遭无罪羁押451天和433天的莫卫奇、谢开其分别获得国家赔偿50507.49元和48491.67元。赔偿由两院各承担一半。

现年52岁的湖南湘潭籍男子莫卫奇(又名莫玮琪),在云南昆明被查出帮人带送的货物中,藏有海洛因1027克,于2008年9月17日被一审判处死刑。莫卫奇坚称并不知道行李包中夹藏毒品,于2008年9月25日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随后,委托莫卫奇、谢开其“送货”的熊正江被警方抓获。他也供称,“挑夫”莫卫奇并不知道行李包里夹藏有毒品。

今年7月18日,云南高院终审判决认定,莫卫奇、谢开其是在受他人蒙骗、主观不明知的情况下实施了运输毒品的行为,二人的行为缺乏运输毒品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主观明知要件,不构成犯罪,判定二人无罪释放。

2009年9月17日,莫卫奇和谢开向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法院和检察院认为,二人被无罪羁押,人身自由受到侵犯,其依法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新闻回顾:"下岗工人运毒案"终审判决 两人无罪开释

曾被指控运输毒品而两次被判处死刑的湖南湘潭人莫卫奇与同案的谢开其,今日被无罪开释。莫卫奇因在昆明被查出帮人带送的货物中藏有海洛因被判处死刑。莫卫奇坚称并不知情提起上诉。其间,委托莫卫奇“送货”的熊正江被抓获,证实“挑夫”莫卫奇并不知道行李包藏毒。

男子帮人带货藏有毒品 自己不知情却被判死刑

湘潭籍男子莫卫奇,因在云南昆明被查出帮人带送的货物中藏有海洛因1027克,被一审判处死刑。莫卫奇坚称并不知情,提起上诉。其间,委托莫卫奇、谢开其“送货”的熊正江被抓获。他证实“挑夫”莫卫奇并不知道行李包藏毒。

类似事件:内蒙古一男子被执行死刑9年后真凶现身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发生一起杀人案。报案的呼格吉勒图被认为是嫌疑人,后被执行死刑。2005年10月,身负10条人命的“杀人恶魔”赵志红落网,他承认96年毛纺厂杀人案系他所为。直到目前此案仍在原地踏步,赵志红仍被羁押。

(责任编辑: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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