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国内新闻 >

学生跑步被同学撞倒致残 学校被判担责80%

时间:2009-10-09 13:04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小芬 点击:
北京晚报10月9日报道 因在体育课上跑步时被同学撞倒致八级伤残,学生小飞的父母将北京市朝阳区星河双语学校及同学亮亮、小美告上法院,索要赔偿20余万元。记者
  

北京晚报10月9日报道 因在体育课上跑步时被同学撞倒致八级伤残,学生小飞的父母将北京市朝阳区星河双语学校及同学亮亮、小美告上法院,索要赔偿20余万元。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星河双语学校对学生跑步间距等方面未尽到足够的管理、保护义务,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同学亮亮的监护人承担20%的赔偿责任,因此判决星河双语学校赔偿14.6万余元,亮亮的监护人赔偿3.6万余元。

小飞是星河双语学校六年级的学生。去年12月18日,小飞在上体育课折返跑的过程中,同学亮亮撞到小美,小美又撞到小飞,导致小飞倒地受伤。经医院诊断为骨折。小飞的父亲后将星河双语学校以及亮亮和小美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星河双语学校对此解释称,在做游戏之前,体育老师已经对所有学生详细讲明了游戏规则及需要注意的问题,也规定了人和人之间的间隔。学校认为,体育老师已经尽到安全教育职责,因此学校对小飞受伤没有责任。但亮亮和小美的家长则认为,学校应承担责任。

据悉,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小飞所受伤害已构成八级伤残。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学校组织的体育课上,由于星河双语学校对学生跑步间距等方面未尽到足够的管理、保护义务,致使小飞因此受伤,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亮亮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行为导致小飞最终受伤,依法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对小飞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小美是被亮亮撞到后又撞到小飞,因其本身并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小芬)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内容